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5
项目说明: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支持;企业成立满两年,注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增长率10%以上;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拥有ISP证书、ICP证书(证书需正常年检)、自营电商网站工信部ICP备案证明或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并实际在运营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企业。
支持额度: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60万元支持;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110万元的支持;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90万元的支持;5000万元(含)以上1亿以下,给予60万元支持。以上支持额度均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