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17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相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受理工作,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2020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在将具体的申报指南和申报流程分享给大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千万别错过这次申报机会。
2020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首次纳入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二、设定依据
(1)《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2)《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
三、支持对象
在光明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资助标准:对首次纳入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金额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首次纳入区统计数据库”,是指上述企业在纳入光明区统计数据库前,未在我市任何地方纳入统计数据库。)
五、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4)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5)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6)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资助,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重复使用同一发票申报项目可视为重复申报;
(7)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8)至申请时间,企业持续纳统一年以上,且仍在库纳统;
(9)按时填报统计报表,3次及3次以上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的,取消奖励的申请资格。
重要提醒: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31日(超过网络填报时间,停止受理)
如还需了解详细政策文件,请下载附件原文参考;其他相关问题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pdf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