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01
根据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总体部署,为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科研攻关和临床、防控实践相结合,现聚焦新冠病毒快速简易检测应急需求,发布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项目悬赏指南(详见附件1)。我委将按照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科研特殊要求,科学、有序、快速推进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实施揭榜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非申报类项目,无需事前立项,对揭榜单位不设资质要求。
(二)突出应用导向,有揭榜意向的单位提交备案申请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3)。
(三)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二、揭榜方式
(一)揭榜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4日18:00,由专家组对揭榜项目从项目技术、申请奖金额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达到悬赏标的要求且综合评价最优的项目给予奖励。
(二)邮件提交以下揭榜材料: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悬赏(揭榜)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4);
2、项目实施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5);
3、第三方机构性能评估报告;
4、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回执;
5、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见附件6);
7、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8、采取联合攻关提交备案的,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将电子版材料(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yangmm@sticmail.sz.gov.cn。
三、奖励方式
采用揭榜奖励制,奖金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最终实际奖金额度取获奖单位申请金额、专家评估金额的低值,本批项目不实施提前完成任务奖励机制。
四、备案方式
(一)邮件提交。请申报单位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悬赏制项目信息备案表》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3),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yangmm@sticmail.sz.gov.cn。市科创委将以申报单位提交的备案表及承诺书作为后续组织揭榜审查、综合评价的依据。
(二)项目备案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18:00至2020年3月5日18:00。
五、风险提示
本次悬赏标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归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所有。对悬赏所得标的知识产权,在疫情防控期间,可由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授权深圳企业生产;在疫情结束后可拍卖给深圳企业,深圳揭榜获奖企业具有优先权;如流拍,作价增资给深圳市国有企业。
附件下载:
1.2020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项目悬赏指南(第一批)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悬赏项目信息备案表
3.悬赏项目承诺书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悬赏(揭榜)项目申请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