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2/27
2020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具体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02月27日-2020年03月26日(截止至18:00)。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和方式我委网站另行通知。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单位必须从指定的《2020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选题申报;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六)深圳市外研究机构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软科学研究项目并应当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七)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八)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具体流程下载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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