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3
一、申请内容
对于申请单位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展会,属盐田区传统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国内外展会按场租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项展会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二)申请单位在参加展会前已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了参展备案资料(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盐田区企业参展计划备案表》,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与租展方签订租用展位的合同或含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的确认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展位费付款凭证(含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复印件(验原件);
(七)展会会刊参展商名录复印件(提供申报单位所在页面,要求页码清晰);
(八)展位照片彩色复印件(照片清晰,必须能体现出整个展位全貌及参展公司名称或企业标识等)。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展位资助)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经促局(科创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联系方式:25293685。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7楼724室。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下载申请书—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拨款凭证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拨付申请—区经促局(科创局)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