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3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现场评审总评分在400分以上的企业(组织)进行资助;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进行资助;对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行奖励;对企业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的产品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对上一年度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现场评审总评分在400分以上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20万元。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5万元。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企业上一年度每获得一个《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的产品分别给予0.5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二)申报单位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申报单位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已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或获评相关称号。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请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资助的,还需提供评审专家的合议评分表复印件(验原件)、上一年卓越绩效模式运行报告原件;
(六)申请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资助的,还需提供认定文件证明材料(含认定文件、荣誉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请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奖励的,还需提供获评文件证明材料(含获评文件、荣誉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八)申请《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产品奖励的,还需提供获评文件证明材料(含获评文件、荣誉证书、牌匾)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企业标准化管理资助及奖励),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市场监管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联系方式:25251262。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5楼514室。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下载申请书—向盐田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盐田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拨款凭证向盐田市场监管局提交拨付申请—盐田市场监管局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