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3
一、申请内容
对2015年1月1日以后经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进行奖励;对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资助的iF金奖、红点之星奖、红点至尊奖、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进行配套奖励;对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省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的给予配套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知名工业设计奖按以下标准给予配套奖励:iF金奖、红点之星奖和红点至尊奖,每项奖励25万元;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每项奖励5万元;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每项奖励2.5万元。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省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的企业须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已被认定为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知名工业设计配套奖励的企业须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已获得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励。申请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配套奖励的企业须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报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的还须提供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的认定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报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配套奖励的还须提供获奖作品照片彩色复印件、获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的证明材料(含奖励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报国家级或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奖励的还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工业设计奖励),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 的下载专区下载。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经促局(科创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联系方式:25293685。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7楼724室。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下载申请书—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助金额30万元及以下)或审核(资助金额30万元以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资助金额30万元以上)—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拨款凭证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拨付申请—区经促局(科创局)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