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03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2015年)》中所确定的生物产业类别;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六)申请单位主要从事生物农业、生物医药与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领域;
(七)申报单位为新迁入、首次认定的深圳市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扶持。对新迁入、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扶持(已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扶持的,追加资金支持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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