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17
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对落户光明新区,且符合光明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金融、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技术、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商贸服务等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落户、租房、购房、装修及临时安置等资助。属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的非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该类资助。
一、申报时间:2019年9月27日截止
二、申报条件
1.在光明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符合光明新区产业导向;
3.首次申请资助时,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光明新区或在光明新区新设不超过两年;
三、申请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租房或购房补贴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在光明新区既没有自有产业用地也没有自有产业用房;
2.在光明新区租赁或购买非政策性自用产业用房(含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含附属配套用房),为市场价格租赁或购买,且需符合允许出让的。
四、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户奖励分四档:
1.对申请奖励时入选最新一期“世界500强(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的企业将其全球总部新迁入光明新区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00万元;
2.对申请奖励时入选最新一期“中国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的企业将其全球总部新迁入光明新区的,或申请奖励时入选最新一期“世界500强(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的企业将其中国区及以上区域总部新迁入光明新区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0万元;
3.申报奖励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在光明新区统计核算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或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将总部迁入光明新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0万元;
4.申报奖励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在光明新区统计核算营业收入为1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或为新三板挂牌将总部迁入光明新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申请单位简介;
3.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4企业上市证明(如是上市企业需要提供);
5.在光明新区租用自用厂房及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等(申请房租补贴企业需要提供);
6.在光明新区购置自用产业用房和研发办公用房的销售合同、房产证明等(申请购房补贴企业需要提供);
7.企业用房装修合同及装修总价结算相关证明文件等(申请用房装修补贴企业需要提供);
8.企业在光明新区无自有物业证明;
9.深圳市投资推广署认定的投资推广国际化重点园区、产业链专业园区称号相关证明或证书;
10.光明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来源: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