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26
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支持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在深圳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的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 6 月28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 6月24 日至2019年 7 月 5 日17:00(工作日)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 2018年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或2018年度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含5亿元,数据以上报统计局的单家企业年报数据为准);
(三) 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奖励条件、标准及方式
(一)最终获得奖励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2.2018年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或2018年度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含5亿元,数据以上报统计局的单家企业年报数据为准);
3.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数据以统计部门核算的年报工业增加值增速为准);
4.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奖励标准:对符合本指南中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2018年度新增年报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予以奖励。其中2018年度工业百强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百强企业,奖励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5亿元(含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三)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市统计局复核——核定资助金额——会议审议——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