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24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领航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南府办规[2016]3号)和《南山区“领航人才”认定标准(2016年)》(深南人才通[2016]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拟认定为南山区“领航人才”的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A1416室,邮编:518052,联系电话:2645543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