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21
编号 | 各区 | 申报类目 | 申报时间 | 申报条件 | 资助额度 |
1 | 龙岗区 |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 6-11月 |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 1、已入库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 |
2、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 2、国家高新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 | ||||
3、正常运营1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设置有研发项目辅助账。 | 3、其他科技型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 | ||||
2 | 南山区 | 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 9-10月 | 1、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5%给予研发投入奖励,且不超过其在南山区上一年度纳税期实际入库税额的5%。 |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8%。 | |||||
3、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 |||||
3 | 光明新区 |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 | 5-6月 | 1、注册成立时间满两年且不超过五年 | 1、市级或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的50%,最高为30万元 |
2、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要求在5%以上 |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的50%,最高为50万元 | ||||
3、职工人数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其中研发团队须有5人以上全时工作的核心成员 | |||||
4、国内科研人员或留学人员创立企业的,其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不低于30% | |||||
4 | 盐田区 |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 | 5-6月 | 1、在盐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1、不超过其研发投入总额(不包括上年度的资助额),最高200万元 |
2、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 | 2、对于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及以上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创新成果显著的,按研发投入实际金额的8%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