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5/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为与院士(科学家、专家)联合建设院士工作站(室)的企事业单位;
(三)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已获得市开办经费资助。
(四)申请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在市开办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市资助额100%、最高100 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7871916(宝安区科技馆服务二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