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5/0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请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关于2019年福田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等8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项目
【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5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众创空间配套】
项目说明:对为创客提供研发场所和研发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的众创空间予以资助,众创空间需获得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创客空间项目支持。
支持额度:(1)华强上步片区的众创空间按市级支持额度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
(2)其余片区的众创空间按照其获得市级支持额度3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50万元。
备注: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知识产权入股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企业。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超过24个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
支持额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且不超过入股知识产权的评估价。
【标准化-完成标准研制项目的单位支持】
项目说明:标准研制项目应是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经法定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的。
支持额度: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支持;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支持;主导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制定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主导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修订的,按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支持总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的单位:(一)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二)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都视为参与制定、修订。
【涉海资质认证配套支持】
项目说明:对获得市里国际权威船级社有关涉海资质认证支持的企业给予4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众创空间办公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对在福田辖区开办的,获得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的或经国家其他部、委授牌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办公用房支持。
支持额度:(1)华强上步片区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予以支持;
(2)其余片区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按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予以支持;
(3)支持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从第一次房租支持时间起算最多支持36个月,每年度支持不超过12个月。
备注: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对辖区节能服务公司采用节能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福田区内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实际投入50万元以上。
支持额度:改造完成后,结合实际已投入资金和年度节能量,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经营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机构。
(2)项目完工,已验收合格,达到节能、减排、降污目标。完工时间的界定原则上追溯年度不超过2年,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绿色专业服务支持】
项目说明:对辖区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碳核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等节能环保专业服务。
支持额度:按已支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5万元。
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经营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机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请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关于2019年福田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等8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项目
【科学技术奖配套支持】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5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众创空间配套】
项目说明:对为创客提供研发场所和研发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的众创空间予以资助,众创空间需获得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创客空间项目支持。
支持额度:(1)华强上步片区的众创空间按市级支持额度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
(2)其余片区的众创空间按照其获得市级支持额度3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50万元。
备注: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知识产权入股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企业。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超过24个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
支持额度: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且不超过入股知识产权的评估价。
【标准化-完成标准研制项目的单位支持】
项目说明:标准研制项目应是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经法定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的。
支持额度: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支持;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支持;主导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制定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主导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修订的,按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支持总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的单位:(一)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二)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都视为参与制定、修订。
【涉海资质认证配套支持】
项目说明:对获得市里国际权威船级社有关涉海资质认证支持的企业给予4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众创空间办公用房支持】
项目说明:对在福田辖区开办的,获得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的或经国家其他部、委授牌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办公用房支持。
支持额度:(1)华强上步片区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按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予以支持;
(2)其余片区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按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予以支持;
(3)支持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从第一次房租支持时间起算最多支持36个月,每年度支持不超过12个月。
备注:华强上步片区范围为东起上步路,西到华富路,南至深南中路,北抵红荔路,以及包含华强南片区福明路以东、深南中路以南、上步路以西、福华路南园路以北的片区。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对辖区节能服务公司采用节能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福田区内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实际投入50万元以上。
支持额度:改造完成后,结合实际已投入资金和年度节能量,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经营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机构。
(2)项目完工,已验收合格,达到节能、减排、降污目标。完工时间的界定原则上追溯年度不超过2年,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绿色专业服务支持】
项目说明:对辖区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碳核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等节能环保专业服务。
支持额度:按已支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5万元。
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经营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