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企业质量效益提升。经研究决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将继续开展"2019年(第33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做好本地区相关企业数据的收集、审核及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为主,且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60%(含60%)以上的企业(集团)。
2、中外合资、合作及港澳台合资、合作企业需为中方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3,2018年主营收入30亿元以上,且近三年未连续亏损。
二、报送要求
统计口径:2019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以企业集团为单位上报(含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企业)。
三、评审办法
本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将以企业的规模、效益及研发创新三个方面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等进行综合评审。请各地相关部门单位对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经济指标要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数据准确可靠,会将成立专家审查组对有关企业进行抽查、复核。
联系人:丁正,电话:88102129,邮箱:dingzheng@szjmxxw.gov.cn,地址:市民中心C3118室。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