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宝安区政府补贴项目申报:优化升级商贸服务业
对总部在宝安区注册、在本市已有10家以上直营门店的连锁经营企业,在宝安区每新开设1个连锁门店(只限直营店),营业面积在1000-3000平方米、3000-6000平方米、6000-2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总部在深圳市(宝安区外)注册的连锁经营企业,相应奖励标准减半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农产品、医药、快速消费品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在宝安区已有30个网络配送点(只限直营门店)的企业,在宝安每增加5个配送点(只限直营门店),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购物中心、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开展经批准的全区性、跨行业联动购物节,经认定具有明显消费带动效应的,按活动总体投入资金的30%、不超过200万元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