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宝安区政府补贴项目申报: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供应力度
深圳市级政策。推动“房地并举、以租为主”,到2020年通过各种方式建设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市、区两级财政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投入和建设规模。完善创新型产业用房相关规定,规范配建比例和方式、地价标准等。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规范房源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保证公开透明。对于符合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允许限期开发的闲置产业用地,可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价格原则上按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70%确定;重点企业有购房等其他发展需求的,报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支持。
宝安区配套政策。加强对区、街道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公司产业用地用房的统筹规划和利用。充分发挥区产服公司推动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国有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区产服公司合作打造专业化园区。区财政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投入力度和建设规模。改造提升一批旧工业区作为特色工业园、科技孵化器、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新型产业载体。对获得国家、省市、区认定的新型产业载体,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入驻区级及以上新兴产业园(特色工业园)、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重点骨干企业,给予单个入驻企业三年以内、最高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且不超过实际缴纳租金的房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