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宝安区政府补贴项目申报: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深圳市级政策。高标准建设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扩大会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重点展会的支持力度,培育引进一批高端专业品牌会展,建立与国内重点展会相互参展机制。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高端项目,支持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市并在我市交易结算。鼓励企业创建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宝安区配套政策。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定位,坚持“政府办会、企业办展”的原则,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对宝安产业发展博览会、深圳国际智能装备产业博览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的展会,给予最高1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入的补助;对经区政府同意主办(承办)的年度计划外展会,给予定额支持。
对我区主办(承办)的展会,免收企业展位费、特装费、展品托运费,并解决参展企业不超过2人的食宿、交通费;企业参加我区计划内境内外展会,按照境内展会展位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境外展会展位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单次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内外展会,经批准,按照展位面积境内展会不超过50平方米、境外展会不超过2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参展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
积极打造中国(深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宝安平台基地。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示范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达到一定交易规模的销售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与深圳跨境贸易通关服务平台系统对接且年进、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系统对接费补贴;对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且对增量给予奖励;对入驻跨境电商园区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对开设“海外仓”、“保税仓”、展示交易体验店的企业,按其网点数和面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内销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本年度内销总额超过上年度总额的(上年度内销金额不足5000万元的,以5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00万元扶持5万元,单个企业总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