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04
关于开展2018年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458号)、《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以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操作规程(暂行)>的通知》的要求,我委现开始受理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深圳市小微企业专利保险保费资助;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深圳市小微企业专利保险保费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为向深圳市保险公司投保专利保险的我市小微企业,且该专利保险险种已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投保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保专利权人必须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投保专利已经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
3、小微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依法纳税,且在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违法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为:高新园区、产业园区、创客空间、孵化器等孵化基地。知识产权孵化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2、申请单位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拥有3名以上(含3名)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3、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含3年),其中提供给小微企业办公的面积应不低于1400平方米;
4、在孵小微企业达5家以上(含5家),其中具有自主创新成果或核心技术的企业达3家以上(含3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至少1家以上;
5、每年组织或参与组织至少1场以上的创新创业活动,孵化基地必须为在孵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指导;
6、组织在孵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协作、运营等活动,每年组织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5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家现场指导不少于10人次。
申请知识产权孵化基地资助的单位应依法纳税,且在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违法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受理地址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25-27号窗口,联系电话:88127758。
(二)咨询电话
深圳市小微企业专利保险保费资助项目:83070462。
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资助项目:83070146。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需要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后再受理。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宏德雨,成立于2009年,十年项目申报经验,政府补贴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深圳市第一批政府资质及项目资金申报辅导机构,深圳地区行业前十强!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132 6713 878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