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和产品创新载体
深圳市级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领域建设具备先进水平、服务产业发展的创新基础设施。积极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重要战略支点。推动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争取2—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落户深圳并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对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支持。
宝安区配套政策。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落户宝安。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全覆盖行动,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省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内设技术中心认定为国家、省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和支持引进、运用、推广国际先进技术。经区认定,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且在我区召开的国际级、国家级先进技术专业学术会议,分别给予主办(承办)单位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补贴。对依托或经国际领先企业(组织)授权发起成立的,经区认定符合宝安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且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联盟和公共技术展示、交流、培训、推广平台,给予其运营机构三年以内、每月每平方米30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最高15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并按照实际运营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运营费用资助;对属于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而成立的联盟(平台),给予其运营机构三年以内、每月每平方米80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最高30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对平台的设备及技术投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按照实际运营费用给予三年以内、每年最高800万元的运营费用资助。对引进特别重大的国际先进产业项目和企业,采取“一企一案”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