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领军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
深圳市级政策。以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国家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潜力大、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领军型企业。
宝安区配套政策。建立宝安区上市企业储备库,对在国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500万元的分阶段资助;对异地借壳上市的区内企业及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的区外上市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对列入计划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时,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时,每翻一番,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区机器人和智能装备骨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