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31
光明新区政府项目申报:支持培育引进总部龙头企业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引进成长能力强、产值贡献大的总部龙头企业及优质上市企业落户新区并发展壮大。对符合新区产业导向、将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新区或在新区新设的总部龙头企业给予落地奖励、租房补贴及购房补贴。
其中落地奖励分为两档:
一是申请主体在境内外主板上市,或者申请主体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在新区产生产值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奖励200万元;
二是申请主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或者申请主体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在新区产生产值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奖励100万元。
此外,对已上市或在新区年度产值达到3亿元(含)以上,且在新区没有自有产业用地与用房,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按年租金的30%给予资助,租金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完整财政年度。购房补贴每年按总成交价的3%给予补贴,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完整财政年度。上述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