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和数额
2017年从我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人才中遴选20名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学风踏实,艺德正派。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成果突出、培养潜力大的文艺、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特殊人才学历职称不作要求),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42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人事档案关系或社保关系在广东,且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起至今)。
(三)在工作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个人或其代表性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创作)项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干事创业,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发展潜力大,得到业内认可。
(五)党校、高校系统推荐人选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技术、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或技术研发的专业人才。
三、申报程序
(一)省委宣传部设立评选平台,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省宣传文化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人才可按属地管理渠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渠道申报,同一人选不得多渠道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本地区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人选申报推荐工作。
(三)本年度实行限额推荐,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广州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委宣传部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省委党校、各地级市党委宣传部、各有关高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的,由人才所在单位提出并经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可列为青年文化英才,不占名额。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广东省2017年度青年文化英才申报书》一式10份和《广东省2017年度青年文化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表格请登录xcbgbcxz@163.com下载,密码510080)。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由各推荐单位汇总统一报送,并发送电子版至2008.xcb@163.com。
3.附件材料1份。包括附件材料目录,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主要项目、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五)评审程序。经资格审核、专家初评、讨论复评后提出建议入选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
(六)确定名单。拟入选对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入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精神给予入选人才生活补贴。青年文化英才的培养资助政策和管理考核等具体内容参见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粤宣通〔2012〕29号)。入选者须承诺入选后继续全职在广东工作3年以上(时间从入选通知印发之日算起)。如违背承诺,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联系人:王跃、陈理;
联系电话:020-87195376、87185244;
传真:020-876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