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5/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鉴于往年工作经验,请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提交,避免在申报截止日当天集中申报。
一、奖励的项目类别
对长期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在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具有领先优势,且已获得国家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奖励的项目数量、方式及其标准
(一)奖励项目数量:无项目数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规程》奖励条件,均可获得奖励。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事后方式。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
同一企业或同一产品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两项称号的,按国家级称号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此前已获得市级称号奖励的,按国家级与市级称号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同一项产品分别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指项目申报单位基于同一项产品获得示范企业称号)称号的,按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此前已获“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励的,按两类称号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三、奖励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奖励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
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以及企业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申报单位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或遴选,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四、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31日18时,在线提交奖励项目申报书及配套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报,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要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奖励项目申报书需在线打印,其格式和内容可参照附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2日(工作时间),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