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3年创新空间扶持项目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空间扶持项目。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2月13日—2月27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2月13日—3月6日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上一年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孵化器认定或众创空间认定(备案)。
四、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2.配套项目为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立项扶持,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