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31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知识产权仲裁维权支持计划等项目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30日9:00-2023年1月13日18:00;
二、 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对上一年度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涉知识产权仲裁的,按照每个案件仲裁费的3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最高支持15万元。
三、设定依据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且为(涉)知识产权仲裁申请人;
2.结案文书作出日在上一年度内。
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