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16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22〕9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1〕10号)、《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2〕25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学术氛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1〕10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2〕25号)。
二、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一)支持标准:对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成生物领域期刊、协会、智库等,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落地支持。对入选“双高期刊”“双奖期刊”“双百期刊”“双效期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落地支持为事后资助,入选期刊为直接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或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
(七)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合成生物领域期刊、协会、智库等经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
2.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正式入选“双高期刊”“双奖期刊”“双百期刊”“双效期刊”。
四、申报时间
长期受理。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