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23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受理工作,现将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十一条 鼓励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提速增效
支持全区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扩大生产投资规模,引导新增项目加大区内投资力度。对我区亿元以上的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季度、年度及总投资任务的,对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助。对超过10亿元的工业投资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资助标准:
(一)对我区亿元以上的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季度、年度及总投资任务的给予资助。
(二)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资助。
(三)超过10亿元的工业投资建设类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四)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资助范围为项目实际建安总投资额(不含设备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一套表”系统完成工业投资纳统。
(三)项目需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含)。
(五)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以项目纳统入库、退库时间为准。
(六)在项目实施阶段,每年定期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当年项目季度、年度投资计划表。
(七)项目季度实际发生额不低于季度计划投资额的90%,实际发生总额应不低于计划投资总额。
(八)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九)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2月30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