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17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罗湖区积极营造深港融合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垂直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平台,对新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支持。
一、支持事项
对新认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支持,运营一年后入驻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港澳青年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占比超过50%的,按首年场地租金的6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自2021年1月1日后,经罗湖区科技创新局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经营满一年以上且仍在经营。
(二)当期入驻基地的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港澳青年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占比(港澳项目或企业占所有入驻项目或企业的比重)超过50%。
注:港澳青年指18-45周岁的港澳永久居民或取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人士。
三、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本指南扶持金额不受罗湖区财政贡献限制。
(二)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请指南另行发布。
2022年11月17日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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