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31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2年申报工作,本次计划受理项目共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互联网领域研发投入资助类】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九条 鼓励推广优质工业互联网产品
鼓励区内企业围绕工业互联网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对其研发的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 APP、工控安全等已实现产业化并投入使用的产品,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按项目研发投入的 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二、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按项目研发投入的 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二)本项目与“优秀工业互联网 APP 资助”,按同一项目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 50 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需围绕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 APP、工控安全等领域,相关成果已实现产业化并投入使用,项目研发投入仅计算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实际发生部分(以发票及支付凭证时间为准)。
(三)申报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取得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同一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申报项目投入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研发投入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测试/测评/适配/服务费用等,不包括差旅、会务、薪酬、基建、装修及市场运营推广等费用。
(六)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七)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互联网领域研发投入资助类申请书》(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申报单位已获得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项目投入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资金投入的合同、软硬件明细、银行支付凭证及发票,并按照先后对照顺序做好项目投入明细表和发票列表。
(七)与项目相关的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等。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受理时间
自发布公告开始-2022年11月30日,集中受理。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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