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31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2年申报工作,本次计划受理项目共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八条 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
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切实提升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区内企业,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的 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
二、资助标准
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对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区内企业,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的 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交付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平台系统或业务应用上云,并在交付完成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三)上云项目已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并通过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上云绩效评定。
(四)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不低于 10 万。
(五)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七)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资助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申请书》(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支付上云项目的材料及费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材料、发票、银行流水、说明书等)。
(六)项目备案回执及上云绩效评定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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