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31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2年申报工作,本次计划受理项目共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标识解析应用建设奖励类】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七条 鼓励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验收的区内运营单位,其二级节点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并至少在 2 个或以上典型应用场景或行业开展规模化应用的,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 50%的前提下,按 1:1 配套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资助的,按累计资助金额 1:1 配套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获得国家、省、市及区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 50%。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项目为国家级或省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或市资金支持,且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通过验
收。
(三)项目在申请之日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解析量原则上应超过 300 万次。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标识解析应用建设奖励类申请书》(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通过国家级、省级验收并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认定的文件、验收报告、拨款经费银行回单等)。
(六)直接或间接反映二级节点项目在申请之日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解析量的证明材料(包括解析运行日志、解析量统计看板截图、运行状态监测系统界面截图等)。
(七)项目投资总额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项目实施的合同或协议、实际发生费用的有关发票、合同及支付凭证等)。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受理时间
长期受理。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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