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31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2年申报工作,本次计划受理项目共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条 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
对区外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区内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首个独立法人机构,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奖励。
二、资助标准
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对区外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区内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首个独立法人机构,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奖励。
三、申请条件
(一)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区外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区内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首个独立法人机构。
(三)新设立或新迁入后连续 12 个月内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 800 万元及以上,主要开展与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四)符合以上条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五)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双跨平台(分支机构)奖励类申请书》(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自新设立或新迁入至申报日前最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
(六)总部在龙华区内新设立或新迁入首个下属的独立法人子公司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总部出具为首个区内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证明等)。
(七)最新一期国家工信部公示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清单。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受理时间
长期受理。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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