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请加快推进节水标杆园区创建工作的函》(附件5、6)相关要求,为树立工业节水示范标杆,推动工业各领域节水增效,市水务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开展我市2022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申报工作,各区(新区)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大力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和园区进行创建申报,企业和园区应积极响应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水标杆企业
(一)申报对象。2022年度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啤酒、有色等行业企业。
(二)基本要求。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达到相关行业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并通过深圳市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2.年取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3.单位产品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等关键水效指标优于标准要求,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省级节水标杆园区
(一)申报条件。申报园区应是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园区有关水效指标应达到《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要求(详见附件3)。现将我市已获得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或市级节水型工业园区称号的园区列入《拟推荐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名单》(详见附件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节水标杆企业申请报告(编写格式)
2.节水标杆园区申请报告(编写格式)
3.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
4.拟推荐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名单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请加快推进节水标杆园区创建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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