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2022年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2022年8月11日起受理申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受理范围
龙岗区申请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三、申请方式
登录https://www.wjx.cn/vm/PUUSYt4.aspx,填写企业复议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
(四)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备注:如有则提供);
(五)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有关材料(备注:如有则提供);
(六)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关证明文件(备注:如有则提供);
(七)申请企业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方面:提供研发合同、销售产品等资料
3.知识产权方面: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4.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