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7/21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共494项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
请公示附件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备注:国高证书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企业,请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
3、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7月25日前邮寄至成果转化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0室,收件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0852)。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项目公示名单(494个).xlsx
附件2:资金收据模板.pdf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