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7/19
加强对我局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事中监管及验收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向社会公示项目验收结果。
经专家评审,2022年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意见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