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9
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2022年度知识产权促进类评审制资助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申报项目为以下七大项: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
一、资助数量: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每年认定不超过20家,每家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二、申请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以申报受理截止日为准);
2. 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优先考虑;
3.已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机制,其能熟练使用专利信息系统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
4.2021年度专利授权量、版权登记数量或商标注册核准数量持续增长;
5.2021年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含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占研发投入2%以上(含2%)。
【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一、资助数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3项,项目实施期不少于3年,每项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2022年深圳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行业协会;
2.已与具备开展专利导航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专利导航合同,机构具有国家、省级专利导航研究经验优先考虑;
3.组织或参与所导航产业的市级发展规划制定,且所导航产业被列入市政府重点发展规划;
4.针对申请的产业导航项目已制定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一、资助数量:
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部署,对要求重点推进的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发布申请指南,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不超过100万元。经研究,我局根据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部署,拟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重大专项项目2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方向详见2022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清单。
二、 申请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具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重大项目的研究经验;
3.具有从事知识产权重大专项的专业人才和团队。
【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一、资助数量:
支持我市版权产业发展,开展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的培育,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本项目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实施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资助不重复资助。
二、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成立时间计算截至申报受理截止日);
(二)具有较高的版权意识,建立了版权管理制度,设立了版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专职版权管理人员数量5人以上(含5人);
(三)版权登记总量不低于100件,上年度版权登记量同比增长不低于10%;
(四)积极开展版权的产业化运营,上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
一、资助数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二、申请条件
2022年深圳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已与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知识产权评议合同;
(三)申请评议的项目应列入市政府重点规划,投资超过10亿元;
(四)针对申请评议的项目已制定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
一、资助数量
实施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全市每年评选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策划及组织相应宣传活动的资质,并有相应知识产权宣传的经验;
(三)申请宣传的项目主题应包含知识产权工作及成果的宣传推广、公益广告等,并形成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
一、资助数量
实施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全市每年评选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二、申请条件深圳市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申请培训的主题应为国内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等方面相关内容,并形成培训课程实施方案(可提供多期并具有层次的培训课程实施方案);
3.申请培训的授课老师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者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等(授课教师有多人时,至少1人符合本条要求)。
相关附件:
附件5:2022年度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