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5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指南》已发布,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20日(截至18:00)。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补助,连续两次运营评价结果不合格或不参加评价的单位,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资格。
二、评价对象
参加本次运营评价对象为2021年以前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附后)。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对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补助。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评价期内每培育一家在孵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省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同一孵化器、众创空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同一在孵企业的同一事项不予重复奖励。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相关附件
五、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2021年以前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