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1
一、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或社会组织(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基本信息,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展的展会已被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列入市外文化会展资助名录。
(三)独立参展,并在会展展场租用独立展位展示深圳企业生产的文化产品。
(四)参加的展会在2021年举办。
(五)同一会展活动已经获得深圳市其他部门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本资助。
三、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一)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二)资助标准:主要对文化企业参展实际产生的展位费、搭建装修费、会务费、配套活动费用及差旅费(仅限于赴境外参加文化类会展,不超过2人)等予以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实际参展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资助范围
1.展位费:包括展馆管理费、展具租赁费、电费等费用。如参展企业已享受租金减免、价格折让、其他财政资助等优惠,应扣除相应优惠后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资助。
2.配套经贸活动费:对文化企业参展过程中参加交流会、论坛等配套活动发生的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设备租赁、宣传资料等费用给予资助。
3.差旅费:对赴境外参展的文化企业工作人员按不超过2人/次,在展会期间给予交通、食宿费用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国(境)人员标准报销。
四、受理/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18:00。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5月31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初审结果信息。
六、申报和审核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七、办理时限
此项目为2023年储备项目,2022年完成评审,预计2023年拨付资金。
文化类展会资助名单
1.香港国际影视展FILMART
2.香港国际授权展
3.澳门大湾区酒店文创产品展
4.德国科隆国际游戏展览会
5.德国多特蒙德创意设计展览会
6.韩国“G-STAR”国际游戏展
7.TGS 东京电玩展
8.日本东京国际设计制品展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