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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9问9答!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0  

一、税前扣除凭证是什么?可以适用的企业有哪些?

1.税前扣除凭证: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2.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该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应该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三、税前扣除凭证,其中包括哪些?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外部凭证内部凭证

1.内部凭证: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外部凭证: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四、我公司向其他公司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并每月向其缴纳水、电等费用,我公司应以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1.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五、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六、如果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该怎么处理?

1.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2.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注意: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七.我公司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发现部分支出没有取得发票,另有部分发票开票方填写不规范,应该怎么处理?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能够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3)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八、我公司以前年度的支出因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而没有税前扣除,但在今年取得了符合条件的凭证,可以在今年税前扣除吗?

1.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

2.其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也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


九、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我公司部分以前年度支出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应如何处理?

1.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2.其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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