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龙岗“惠企12条”,发布即实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28  

3月25日《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正式对外发布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包括租金减免、促进消费、金融支持等五大类12项具体措施,还同步推出了详细操作指南,这些措施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租金减免措施

1.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其他企业免除1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或申请即享,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财政局)


2.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租户适度减免房屋租金,适度延迟经营困难租户的交租日期;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作为物业运营机构的,按照物业业主租金减免情况,减免租户对应月份同等比例的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承租其在辖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物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对上述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按实际减免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段累计不超过1个月,单个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补贴最高100万元。(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局)


二、促进消费措施

4.在龙岗区依法依规经营的餐饮门店,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经营地曾被纳入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经所在街道办核实后,给予每家门店1万元补贴。(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


5.对于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业运作,并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体育场所、电影院、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旅行社、娱乐场所分档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60万元(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6.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在龙岗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小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领取5000元/台的数字人民币,购买30万元以上(含)小汽车(不包括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领取10000元/台的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7.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的消费券,并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金融支持措施

8.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9.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信用产品,扩大“信易贷”服务范围并加大向辖区中小企业倾斜力度,力争全年发放纯信用贷款不少于4亿元。(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建设项目补贴措施

10.对辖区内在2022年3月12日前已开工但受疫情影响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市、区在监的建设工程(不含小散工程),按到岗工人数核算,单个工地(或者标段)给予建筑业企业最高10万元补贴。(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五、防疫服务支持措施

11.鼓励企业采购自用新型疫情防控物资,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辖区“四上”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采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以及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总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的,按其采购金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2.用好用足企业诉求服务机制,通过深i企“龙岗专区”,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提供政策解读等服务。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区司法局)


本政策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各措施责任部门负责解释。各责任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避免重复补贴,对于虚报瞒报材料获取补贴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以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本措施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