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25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组织实施了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2021年第一批扶持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类)。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我委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