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10
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合作银行申请指南已发布。请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愿开展合作的银行机构积极申报。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5日,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指南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 申请内容: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入库。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
三、申请条件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的深圳市级分行;
(二)总行属于中国A股上市银行,且上年度末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
(三)深圳市内网点不少于30家;
(四)设有科技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下设科技支行,具有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政策或者专属产品;
(五)上年度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综合评价等级B级以上;
(六)属于市本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或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加盟银行或项目落地的深圳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合作银行或与政府合作开展过贷款贴息项目等相关业务;
(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若成立未满3年,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八)对我市中小企业年度贷款规模居申报银行前列;
(九)政策性银行、总行注册地在深圳市且业内排名领先、业务范围辐射全国的商业银行不受(一)至(三)条限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