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13
根据《深圳市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深府〔2017〕47号)《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13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规〔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具体申报流程分享给大家:
一、支持领域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为重点,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建设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服务平台。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标准、范围
(1)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根据资金年度规模滚动安排。
(2)资助方式及标准
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服务平台实际投入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资助范围
在服务平台获得认定两年内,可由建设单位申请专项资金资助。服务平台实际投入额包括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等。
三、申报条件
(1)已经市政府认定;
(2)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服务平台建设内容不得与已获得我市财政资金资助项目重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
四、申请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
市经贸信息委。
(2) 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40号经济民生类综合窗口。
(3)咨询电话
0755-88127447。
五、申请决定机关
市经贸信息委。
企业补贴申报免费咨询电话:400-8382-908/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