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05
创客交流活动项目: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在深圳举办的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等创客交流活动,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国际创客周活动等重大创客交流活动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计的活动经费支出的50%,且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创客交流活动组织单位;
2.创客交流活动具备开放性、公益性的特点,参加人数100人以上;
3.活动应当是一年内在深圳举办,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相关资助。
截止时间:11月30日
深圳虚拟大学园2020年"百城百园"行动资助:对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园区范围以深府函[2002]15号文规定的区域为准)内的新型研究院和科技创新创业机构予以支持。
新型研究院符
1、在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2、已建有人工智能或生物医药领域的实验室。
按不超过申请单位上年度实际支出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补贴
科技创新创业机构
1、在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机构等运营单位;
2、已实质性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等活动。
按不超过申请单位上年度实际支出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补贴。
截止时间:11月12日
"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公共服务项目
为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以“创客中国”大赛为平台,为参赛企业对接创新创业资源,协调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创客中国”大赛参赛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现就申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公共服务项目。
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近3年信用良好,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 在“创客中国”官网报名系统注册,近2年内积极服务我市“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帮助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各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孵化等各类公共服务,服务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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