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2
企业自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难免会遇到很多问题,如果没有及时解决,不仅降低了成功率还耽误了工作进度。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小编整理了一篇高新技术企业核查的建议和案例分享给你们,仅供参考!
高新技术企业核查建议: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要符合规范。
举例来说,企业研发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产品组成部分对外销售的,相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对于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若非专用于研发活动,而是研发与生产共用,还应进行工时分配。
于此,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核算制度,并提供完备的备査资料。
对同一研发人员在不同项目间进行工时分配,或辅助、技术人员同时参与其他工作,需要进行工时分配的,应由技术部门按月制作工时统计审批单,提交至人力部门,按照工时分配比例,分项目归集人工费用,并将各项目人工费用按月提交至财务部门入账。
财务部门应当设立“研发支出一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一项目(名称或编号)”科目,按项目归集研发费用。
对于制造业、生产型企业等高耗材企业,企业应当编制《研发领料单》,研发部门在领用材?料时即填写清楚领用数量、所支持项目名称等信息,按项目归集。
若领料时无法确认具体项目归属的,财务部门可在结账日前,将相应的研发领用原材料明细导出,发至科技部门进行?确认,并根据科技部门留存的研发领料单,确认原材料所归属项目,按项目入账。
此外,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査,保证人工费用的真实性。具体来说,企业可调取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査看合同中约定员工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薪酬、?保险等条款,并査看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代扣个税和支付工资的具体明细,査实研发人员?的真实性及人工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对于外聘人员的劳务费,应当通过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根据约定的人员人数、工作内容、派遣公司提交的社保缴纳清单、支付劳务?费用的回款记录等相关信息,査实外聘人员劳务费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从列示的研发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人员进行约谈,询问主要从事工作内容是否与研发相关,辅助査实企业研发人员的真实性。
希望上面的分析对你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所帮助哦,如有其它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