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07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面整理了南山区申请专利奖励的标准,分享给你们!
国防专利奖励计划
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的,每件授权专利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每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发明专利支持计划
1. 对上一年度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4000元/件,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件。
2.对上一年度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件;
对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
2. 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对维持年限达5至6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000元/件;
对维持年限达7至9年(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500元/件;
对维持年限达10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2000元/件。
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年费奖励
1.对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000元/件;
2.对维持年限达7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1000元/件;
3.对维持年限达10年及以上(以专利申请日为起算时间),并至今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补贴2000元/件。
申请条件
1、单位需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个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我区户籍的个人;(2)在我区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报个人无违法犯罪行为。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日期判定:(1)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的,以获得《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发文日为准;(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3)提交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授权维持年费申请的,维持年限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发明专利证书以专利申请日起算时间为准。
4、资助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在授权后曾实行转让或转移的,均不予资助(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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