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4/01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 、《宝安区会展业资金扶持实施细则》(深宝规〔2019〕17号)、《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文件精神,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已发,现将申报指南分享给大家。
一、本年度第二批开展申报受理的扶持措施如下:
2019年下半年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参加宝安区2019年下半年计划内展会;
3.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二、补贴标准
(1)对参加宝安区2019年下半年计划内展会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2)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29日。
(2)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0504158000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4日。
2019年度第二批宝安区经贸交流活动补贴
一、申报条件
对经宝安区政府计划安排的2019年度已完成的第二批境外经贸交流活动的承办单位。
二、补贴标准
(1)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单场活动现场组织规模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承办单位26万元补贴;100人以上的,给予35万元补贴。
(2)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17日。
(2)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0504161000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21日。
2020年宝安区会展业资金扶持项目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宝安区主办各类展会的实际主办单位;
2.在宝安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展类企业;
3.在宝安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展园区运营企业;
4.符合条件的配套服务提供单位。
二、资助标准
(一)大型展览项目补贴
1.资助标准
对在宝安区举办、单日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活动,对超出10万平方米的展览面积,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综合补贴,单届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补贴总计不超过3届。
(二)专业展览项目补贴
1.资助标准
对在宝安区举办、日均参观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各行业专业展览,按总参观人数每人5元的标准给予综合补贴,单届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总计不超过3届。
(三)会展企业成长奖励
1.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落户宝安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落户当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会展类企业,按其落户首年年度会展营业收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会展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15%以上的,按会展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品牌认证奖励
1.资助标准
自2019年10月31日后,在宝安举办、并首次获得深圳市会展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展会,给予承办执行方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对注册在宝安的会展类企业,自2019年10月31日后,首次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或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会展园区奖励
1.资助标准
对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会展类企业10家以上,且入驻会展类企业年营业收入总和达到1亿元的会展园区,给予园区运营方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符合上述条件园区第二年入驻会展类企业年营业收入总和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15%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方50万元的管理奖励。
(六)交通配套补贴
1.资助标准
对经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同意、在重点展会期间提供交通专线、微循环交通服务的企业,按其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交通补贴。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17日。
(2)申报网址:
展览项目补贴:http://wsbs.sz.gov.cn/apply/ui/00754193441442104076000440306
会展企业成长奖励:http://wsbs.sz.gov.cn/apply/ui/00754193441442104077000440306
品牌认证奖励:http://wsbs.sz.gov.cn/apply/ui/00754193441442104078000440306
会展园区奖励:http://wsbs.sz.gov.cn/apply/ui/00754193441442104079000440306
交通配套补贴:http://wsbs.sz.gov.cn/apply/ui/00754193441442104085000440306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21日。
2019年度宝安区企业“新三板”挂牌补贴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依法在宝安区纳统;
2.2018年6月后在我区挂牌且满一年的新三板企业;
3.未获得我区股改、做市交易资助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对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22日。
(2)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0504149000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26日。
具体项目申报流程,请下载附件查看。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19年度第二批宝安区经贸交流活动补贴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0年度宝安区企业“新三板”挂牌补贴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