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影视演艺、动漫游戏、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知识产权保护、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数字文化装备、高端工艺美术、高端印刷等领域。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坪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创意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坪山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业资金不予支持: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或在其他领域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有商业贿赂行为,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企业或组织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并获得资助的。
(三)专项资金审核采取核准制及事后申报制,即在项目完成后依据实际发生费用和项目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三、支持类别
【支持重点领域及品牌打造】
原创设计获奖作品奖励
支持条件及额度说明:
(1)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际A类奖项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国际A类奖项:德国“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德国IF奖金奖、法国Janus工业设计奖金奖、韩国好设计奖最高奖。
(2)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际B类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国际B类奖项:德国红点荣誉提名奖。
(3)设计作品获得国际C类奖项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国际C类奖项:IF和红点其他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等)、IDEA奖、G-MARK奖、韩国好设计奖其他奖项。
(4)原创设计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奖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中国红星至尊奖、中国红星奖、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
(5)原创设计作品获得省级奖项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省级奖项:省长杯工业设计奖、其他省部级单位主办的工业设计类奖一等奖。
同一作品获更高级别的同类奖项,按照奖项认定级别给予差额部分奖励。单个项作品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奖励须在获奖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企业补贴申报免费咨询电话:400-8382-908/132 6713 8788(微信同号)